要养猪也要环保--发改委:坚决纠正以环保名义搞无猪市、无猪县
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副司长邱天朝指出,对于以环保名义擅自搞无猪市、无猪县的,要坚决予以纠正。
猪要养,但环保也不能丢。
近日发改委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以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》中,对促进生猪绿色养殖提出明确要求:
1、各地应依法依规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,不得随意将地方猪保种场划入禁养区,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,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擅自搞无猪市、无猪县的,要坚决予以纠正。
2、规范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,加快落实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养殖场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,对500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项目实行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,无需办理环评审批。
3、坚持种养结合、循环发展,加强生猪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,完善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,休耕农田应与畜禽粪肥施用相结合,打通粪肥还田通道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,参与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,加快发展市场化的种养结合机制。
4、鼓励生猪企业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。
2019年中,二师兄身价飞涨,很多人认为是环保的原因,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在接受采访时,专门进行了澄清:搞“无猪市”“无猪县”的地方多以土地价格高的东南省份为主,其提出的“禁养”本质上是经济驱动,养猪占地大,无税收,对地方财政贡献小,还有很大的防疫压力,远不如工业园区企业实惠。
尽管无猪市、无猪县与环保的关系并不大,生猪养殖的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利用问题却不小。目前,我国规模化养殖场普遍采取“干湿分离、干粪堆肥、液相处理利用或达标排放”的粪污治理和利用方式,资源化利用率约为70%,但规模以下生猪养殖户产能占到总产能的一半,且分布点多面广,大多数规模以下养殖户缺乏粪污贮存、雨污分流等基本环保设施,不具备粪污资源化的基本硬件保障,粪污“存不住”,乱堆乱倒现象严重,养殖粪污作为农用肥料还田难度大。部分养殖户采取“分户收集、集中处理”的方式,由于收集、转运成本较高,处理链条长、工艺复杂、固态粪肥产品人工施用劳动强度大等原因,资源化体系运行常常难以为继。
对此,专家建议:改进粪肥积造和施用方式,引导和支持粪污资源化方式的创新,如采取“粪尿全混、就地腐熟、就地贮存、机械作业、就近还田”的路子,通过改进积肥方式、缩短工艺链条、减少处理环节、简化操作流程、实行机械作业,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粪肥还田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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